一、通知
本澄清通知01作为《**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柜台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起解释、补充和修改作用。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1、商务评分(F1)-序号3-投标类似业绩中的“①每具有一项单项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中心)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只计算柜台金额)的柜台业绩得2分;②每具有一项单项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中心)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1500万元以下(只计算柜台金额)的柜台业绩得3分;③每具有一项单项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中心)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只计算柜台金额)的柜台业绩得4分。”变更为:标书代写
“①每具有一项单项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中心)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只计算柜台金额)的柜台业绩得3分;②每具有一项单项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中心)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只计算柜台金额)的柜台业绩得4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本澄清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澄清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luyh@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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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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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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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luyh@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35****18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卢小姐、傅先生、熊小姐
电 话:0592-****518、****394
电子邮件:luyh@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