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社保局关于泰顺县零工市场运营职能转移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泰顺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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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文 号: 无〔2025〕0号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06-12
****社保局关于**县零工市场运营职能转移的公告

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泰政办〔2015〕125号)、《****办公室****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办〔2015〕124号)等相关规定,****社保局负责实施**县零工市场运营职能转移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能事项名称和内容

**县零工市场运营主要包括对全县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信息进行统一归集,开展岗位精准匹配推送,提供在线求职、岗位发布、技能培训、小型招聘会、创业服务、重点群体帮扶就业、权益保障等一体化零工服务内容。

二、转移方式和期限

根据《****办公室****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办〔2015〕124号),按照转移程序,实施公告、申请推荐、公示名单等步骤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承接。

三、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二)具备一定专业水准的组织和单位;

(三)组织完善、功能完备、运行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四)根据零工市场的职责,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四、报名竞争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社会主体根****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泰****政府职能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具备承接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对应第三点承接主体资格的各项要求);

3.承接职能转移工作的措施方案。

(二)审查。根据申请材料,从中择优选择社会主体作为承接对象。

(三)公示。在拟定承接主体后,****政府网、****社保局公告栏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公示期没有异议的,****社保局与承接单位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五)事项交接。****社保局在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事项交接工作,****政府网、****社保局公告栏向社会公告。

联系地址:****社保局****中心(罗阳镇公园路43号)

联系电话:0577-****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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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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