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身体状况评估服务第2包
一、合同编号: ****-001
二、合同名称: 2025-2026年**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身体状况评估服务第2包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身体状况评估服务第2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址: **市**区潜**路550号
联系方式: 0551-****5558
供应商(乙方): ****
地址: **省**市**路161号
联系方式: 055****313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2026年**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身体状况评估服务第2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对**市四县一市范围内已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申请提交的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身体状况评估,确定其失能程度。上述养老机构需在本市依法进行养老机构备案,且正常运营满一年。评估工作以年度为单位实施,在有效年度内,评估机构需要每月到养老机构开展一次评估,现场核实老人是否入住与失能程度。按照国标(GB_T 42195-2022 )对院内入住老人进行能力评估,评估工作开展必须现场评估。现场评估至少需要两名评估员同时在场(含一名专职评估员),填写评估表,评估人员签字,经机构确认后,留存形成档案(含电子扫描)备查,必要时需上传**市综合养老服务平台。现场评估在养老机构或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设备与设施内进行,网络评估、视频评估等非见面方式不予认可。已评估且经核实的老人,身体状况未发生变化的,从次月起可以不再制作评分表,但每月需要核实人数,并按月提交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小结、院内老人名单(包括基本信息及身体状况评估结果)统计表等。老人从入住后到离院(或去世)期间,评估机构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现场评估,不得以现场评估时,老人请假或离院为由不进行评估。由老人及其家属提出,经养老机构确认老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在10日内重新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完成后,乙方需向申请运营补贴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书面反馈老人分类汇总信息、相应被评估老年人的入住时间及有效评估结果,养老机构需对评估结果予以签字确认。评估结果在养老机构公示7天,老人及其家属、养老机构对老人能力评估等级有异议的,可在5日内提出复评申请,经县区民政部门确认确需重新评估的,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0日完成复评。老人出现离院(去世)等情况,评估机构无法及时掌握入住或离院信息的,养老机构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评估机构。如因养老机构未及时电话通知评估机构或录入系统的,损失由养老机构承担。如通知评估机构,但其未及时前往评估的,造成的损失由评估机构承担。评估服务分年度组织实施,每年度评估服务完成后,所有评估资料交付甲方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11.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市四县一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服务方式:政府购买服务形式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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