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前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本招标项目为******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前检测服务招标采购,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局内招标。

一、项目内容

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开展******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前检测服务。对******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河道12.2公里(**界内部分),**堤防9.315公里,加高加**堤防2.009公里,拆除重建险工护坡3处,排水管涵2座等。项目总投资2.3195亿元。该项目竣工前检测服务预算金额19.185万元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有效的“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岩土工程类乙级、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依照《****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提供有效的“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报价人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三年内未因检测违规被**市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服务期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16日16时(**时间,下同)前到****现场报名(**区杨村镇雍**道68号),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会议室。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区杨村镇雍**道68号

邮 政 编 码:3017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2-****2912

发布日期:2026年6月12日

七、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事务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八、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止。


采购人:****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12
招标公告
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前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