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中镇凤洋村瓷土加工区至高内坑陶瓷原材料堆场道路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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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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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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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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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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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浔中镇凤洋村瓷土加工区至高内坑陶瓷原材料堆场道路建设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58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582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582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2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叁级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08 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7日17时3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银行的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开具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银行、保险公司、****公司****公司账户。标书代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及**网(https://www.****.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邮编:362500

电 话:135****0736,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龙浔镇兴南街99******S304,邮编:362500

电话:135****6096,联系人:小李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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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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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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