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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9907737/202506-00016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
| **** | 生成日期:2025-06-11 | |
| 合发改投资,2025,496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环路(合淮路—湖畔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北环路(合淮路—湖畔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的请示》(庐住建〔2025〕20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对合****总院有限公司、******公司编制的《北环路(合淮路—湖畔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北环路(合淮路—湖畔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代码:****。
二、本项目位于**区大杨镇,西起合淮路,**湖畔路,全长约75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及管线综合、交通、绿化、照明、10kV电力排管(土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三、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各专项设计方案,结合区域规划,做好与沿线路网、雨污水管网等工程衔接。
四、经评审,项目投资概算为3093.92万元。
五、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现状及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开工前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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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