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洛恩乡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红河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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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7:16
预算金额 ¥323.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劲航
项目联系电话 157****6459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洛恩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002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3-****448、187****3331
附件:
附件1 专家论证表.pdf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安装1套自然能提水设备(包含3台机组,2主1备),设计提水量480m3/d,设计扬程400m。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23.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论证,**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中所采用的自然能提水设备涉及多项新型专利,依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红财采发〔2019〕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的规定,具体为“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的情形。论证专家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推荐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越****街道越兴北路299号6幢


三、公示期限

2025-06-13至2025-06-19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县洛恩乡

联系电话:0873-****00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车龙舟

联系地址:**县迤萨镇**路

联系电话:0873-****44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联系电话:0873-****448、187****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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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候选人公示
红河县洛恩乡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红河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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