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拟对彭水县摩围二支路7号国有资产(3 宗)公开竞价出让,欢迎有意者前来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一、竞价标的
(一)基本情况
挂牌转让标的为彭水县摩围二支路7号国有资产(3 宗),分别是渝(2025)彭水县不动产权第 ****93004号,建筑面积3021.5 平方米,出让楼层为 1-3 层;渝(2025)彭水县不动产权第 ****93044号,建筑面积20119.64 平方米,出让楼层为第吊 2至14 层;渝(2025)彭水县不动产权第 ****93095 号建筑面积 1226.68 平方米,出让楼层为第 1、2 层。本次挂牌起始价为13109.89万元。
二、竞价人资格
1.竞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内合法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竞价****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
3.竞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三、场地查看
(一)查看时间:2025年6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 6月19日15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二)查看地点:彭水县摩围二支路7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9****6777
四、竞价须知
1.所有竞价人统一于2025年 6 月 20日10:30—11:00****中心大厅报名。
2.竞价报名携带资料:法人组织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竞价人为法人****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1份),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人的竞买申请。
五、竞价原则
所有的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及规定的地点进行统一报价,出让人根据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最终的最高报价相同,则以先递交报价单的竞价人为成交人)。具体报价原则如下:合格竞价人在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第一轮报价的涨幅以整万元为单位进行递增报价。第一轮报价结束后,进行现场宣读竞价人的第一次报价。第一轮报价宣读完毕后,组织有意向报价高于第一轮中最高报价的竞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的涨幅以整万元为单位进行递增报价,第二轮的报价实行实时宣读报价,第二轮报价宣读按竞价人递交报价单的顺序进行宣读(报价宣读后,如再有竞价人递交的报价和宣读的报价相同或低于宣读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第二轮报价结束后,如果有意向报价高于第二轮中最高报价的竞价人,则组织相关竞价人进行第三轮报价,以此循环进行,直至确定出成交人为止。所有竞价人的报价均不得撤回,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只有一家竞价人参与竞价,按照挂出的底价协议成交。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将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签订合同****银行账号)。
七、注意事项
1.竞价人有义务对竞价规则进行了解。
2.竞价人应自行对项目情况作了解。
八、成交通知书
(一)出让人依法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凭缴费****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出让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交易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彭水发改发〔2023〕94号】文件规定,竞得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交易 类型 |
成交金额 |
收费 费率 |
收费 对象 |
||||
| 产(股)权转让 |
转让成交金额 |
底价部分 |
500(含)万元以下 |
0.6% |
转让方 |
||
| 500-2000(含)万元 |
0.5% |
||||||
| 2000-5000(含)万元 |
0.4% |
||||||
| 5000-10000万元 |
0.2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9% |
||||||
| 溢价部分 |
按溢价金额计算 |
5% |
|||||
| 受让成部分 |
500(含)万元以下 |
0.6% |
受让方 |
||||
| 500-2000(含)万元 |
0.5% |
||||||
| 2000-5000(含)万元 |
0.4% |
||||||
| 5000-10000万元 |
0.2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9% |
||||||
| 企业 增资 |
募集资金金额 |
拟募集资金部分 |
1000(含)万元以下 |
0.3% |
增资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1%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 超募部分 |
按超募金额计算 |
5% |
|||||
| 投资资金金额 |
1000(含)万元以下 |
0.3% |
投资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1%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 资产 转让 |
转让成交金额 |
底价部分 |
1000(含)万元以下 |
1% |
转让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 溢价部分 |
按溢价金额计算 |
5% |
|||||
| 受让成交金额 |
1000(含)万元以下 |
1% |
受让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 资产 出租 |
合同租金金额 |
1000(含)万元以下 |
1% |
承租方 |
|||
| 1000-10000(含)万元 |
0.5% |
||||||
| 10000万元以上 |
0.05% |
||||||
(二)缴纳方式
成交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的账户:
银行名称:****银行绍庆支行
银行账号:599********0015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150****5117
十、竞价咨询电话
(一)出让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9****6777
地 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A栋二楼
(二)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3000
地 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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