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广福镇公共服务类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广东-梅州-蕉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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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5〕87号

关于**县广福镇公共服务类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广福镇公共服务类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提升广福镇圩镇基础设施,推动“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广福镇圩镇及其延伸地带。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完善圩镇空间布局

对圩镇客厅乡村大讲堂、村史馆进行提升改造,总面积约273.68平方米,其中,村史馆约92.63平方米,大讲堂约181.05平方米。

(二)公园绿化亮化提升改造,修复景观设施

1. 对广福公园进行整体修复更换。包含透水混凝土地面约239平方米,花岗岩火烧板地面约239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约973.69平方米。

2. ****广场路段亮化。包含灯带816.9米,舞台灯、树灯、竖向招牌、路灯灯杆改造等内容。

3. ****学校侧公园。包含沥青混凝土约682平方米,花岗岩火烧板人行道约120平方米,嵌草砖停车位约25个,挡土墙约65.8米,**花池9个,铝艺围墙约156.64米,绿化提升约113.29平方米,电动道闸门1套,钢结构雨棚1座。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213.9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71.87万元、安装工程26.56万元、设计8.93万元、监理6.55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

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光庆、国政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