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6日
**市七里峪景区原**厂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委员会评审,确定**市七里峪景区原**厂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市七里峪景区原**厂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日历天) |
| 1 | ****有限公司 | ****5499.06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120 |
| 2 | **泓****公司 | ****4743.89 |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120 |
| 3 | ******公司 | ****4095.83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12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有限公司 | 王金莲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261****32990 |
| 2 | **泓****公司 | 王永刚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114********02377 |
| 3 | ******公司 | 郭永艳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14********1058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 |
| 2 | **泓****公司 | 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 |
| 3 | ******公司 | 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机构:**市****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龙
联系电话:150****9297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师强
联系电话:180****27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段店乡公园壹号华夏悦府10号楼102号门面
邮 编:041000
联系人:张新新
电 话:153****8920、138****3539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