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作品《妈祖组歌》创作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对合唱作品《妈祖组歌》创作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合唱作品《妈祖组歌》创作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8首 |
250000.00 |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音乐结构与形式
1.组歌形式:由8首合唱曲组成,按“妈祖”文化叙事线展开;以钢琴伴奏。
2.声部配置:以混声四部合唱(SATB)为主,可融入领唱、独唱、重唱等多种手法风格。
(二)、歌词与音乐设计
1.文本来源:基于吴少雄合唱音诗《湄洲妈祖》文学创意、魏德泮等名家创作的独唱声乐曲《祖庙》等共计8首为蓝本改编为合唱歌词,提炼湄洲民俗风光、妈祖传说故事与海洋精神内核等。
2.音乐素材:以作曲家吴少雄创作的独唱声乐曲《祖庙》等共计8首为蓝本,改编为合唱组歌。
(三)、合唱形式
1. 声部配置:合唱总人数 60人
2. 需改编的曲目目录
《潮音》黄锦萍词、吴少雄曲
《小唱》陈章汉词、吴少雄曲
《默娘》黄锦萍词、吴少雄曲
《祖庙》魏德泮词,吴少雄曲
《心香》伊路词、吴少雄曲
《朝拜》陈章汉词、吴少雄曲
《金光》伊路词、吴少雄曲
《女神》魏德泮词、吴少雄曲
(四)、作品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音乐学院做为制作单位,具有作品永久使用权,以及参加赛事和申报项目的单位属名权。
(五)、验收方式:8首合唱作品的完整曲谱
(六)、验收时间:2025年10月1日
(七)、合唱作品《妈祖组歌》仅为作品暂定名称,后续将根据实际创作需要决定是否重拟或修改作品名称。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合唱作品《妈祖组歌》创作服务,作曲改编需要原词曲作者的授权,鉴于******公司为原词曲作者吴少雄授权“合唱作品《妈祖组歌》创作服务”****公司,负责该项目管理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我校本次采购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公司,**省**市**区**街道**公园路28号4层024。
六、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陈剑雄 |
****中心 |
高级 |
| 陈建达 |
莆****工业园服务中心 |
中级 |
| 林华 |
****民政局 |
中级 |
七、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12 日至2025年06月 19 日。
八、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荔**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
联系人姓名:林老师
联系电话:137****4008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6899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
联系电话:0594-****926
****
2025年06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