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储备土地〔2021〕0202号地块坐落于**市**区皇台一区东侧,毗邻****新****公司西侧,紧邻皇台**侧,地块总面积为3.2148公顷。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版、《****中心**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以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为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确保《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1〕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贯彻实施,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该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提供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以及《******厅关于配合做好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资用函〔2021〕147号)等相关通知文件的要求,必须依照国家现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武政发〔2021〕18号,**市储备土地〔2021〕0202号地块位于储备计划中“******侧地块(55亩)”范围内,面积为48.22亩。该地块原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现根据发展需要,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以及交通运输用地。受****委托,****负责对**市储备土地〔2021〕0202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