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6555,076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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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三乡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毛衫的生产,年生产毛衫33万件。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公司集中处理;洗衣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公司集中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