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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昌化江水**配置****预制厂堆场临时使用林地的公示
****向我局申请办理“**省昌化江水**配置****预制厂堆场”临时使用林地手续,我局按相关规定对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就该项目使用林地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地点:乐东县**镇礼乐村。
三、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位于**省乐东县**镇管辖区,占用规划林地面积1.6575公倾,均为Ⅲ级保护林地。本项目使用的林地权属为集体,林木权属均为个人;具体使用林地的地点、范围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有异议的,请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具体意见并附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联系地址:**省**县抱由**北新区发展大道东路1号,邮编:572500,联系电话:0898-****7886。公示到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示。
附件:附件1:《**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年-2035年)》及2022版公益林优化成果局部图
附件2:昌化江水**配置****预制厂堆场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图
乐东黎****服务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