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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1MA84YK3P9M | 建设单位法人:徐海明 |
| 徐海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大学校东侧 |
| ****佳茂加油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25.792778 纬度: 41.675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5 |
| 通县环审字〔2024〕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1MA84YK3P9M001Z |
| 2024-10-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0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1MA84YK3P9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1MA84YK3P9M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5MACKQX6W9B | 竣工时间:2025-04-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13We7mi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公司拟投资550万元,在**县快大茂镇**路(东师校****加油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113m2,建筑面积960m2,由钢结构加油罩棚、加油岛、钢结构防撞柱、防渗储油罐区和站房等构筑物组成;****便利店、办公室、卫生间、储藏间、值班室和配电间等功能开间。项目防渗储油罐区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罐区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结构,油罐与基础底板采用防漂抱带及预埋螺栓固定连接,每个罐配套设置防渗成品操作井及承重密闭井盖,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0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安装5台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FF)双层油罐,分别为30m3汽油储罐3个、50m3柴油储罐2个,总容积140m3,****加油站;加油岛设置8台双枪潜油泵型加油机,加油机均为油气回收型;建筑物安全间距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项目经营销售汽油和柴油为汽车加油服务,年销售汽油365t、柴油730t;生产运营不用热,冬季取暖采用空气能供热。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投资550万元,在**县快大茂镇**路(东师校****加油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113m2,建筑面积960m2,由钢结构加油罩棚、加油岛、钢结构防撞柱、防渗储油罐区和站房等构筑物组成;****便利店、办公室、卫生间、储藏间、值班室和配电间等功能开间。项目防渗储油罐区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罐区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结构,油罐与基础底板采用防漂抱带及预埋螺栓固定连接,每个罐配套设置防渗成品操作井及承重密闭井盖,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0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安装5台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FF)双层油罐,分别为30m3汽油储罐3个、50m3柴油储罐2个,总容积140m3,****加油站;加油岛设置8台双枪潜油泵型加油机,加油机均为油气回收型;建筑物安全间距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项目经营销售汽油和柴油为汽车加油服务,年销售汽油365t、柴油730t;生产运营不用热,冬季取暖采用空气能供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流程主要分为卸油及卸油油气回收、储油、加油及加油油气回收(分散式)、量油四部分。工艺流程必须保证卸油安全,储油时间合理,加油无阻,避免脱销、积压现象。 (1)卸油及卸油油气回收工艺 卸油:该站采用油罐车经连通软管与油罐卸油孔连通卸油的方式卸油。装满汽油、****加油站罐区后,在油罐附近停稳熄火,将连通软管与油罐车的卸油口、储罐的进油口利用密闭快速接头连接好,接好静电接地装置,静止几分钟后开始卸油。油品卸完后,拆除连通软管,人工封闭好油罐进油口和罐车卸油口,拆除静电接地装置,发动油品罐车缓慢离开罐区。 汽油罐卸油油气回收:汽油油罐车卸下一定数量的油品,就需吸入大致相等的气体补充到槽车内部,而加油站内的埋地油罐也因注入油品而向外排出相当数量的油气。通过安装一根气相管线,将油槽车与汽油储罐连通,卸车过程中,油槽车内部的汽油通过卸车管线进入储罐,储罐的油气经过气相管线输回油罐车内,完成密闭式卸油过程。回收到油罐车内的油气,可由油罐车带回油库后,再 经油库安装的油气回收设施回收处理。 (2)储油 对油罐车送来的油品在相应的油罐内进行储存,储存时间为2至3天,****加油站不会出现脱销现象。 (3)加油 加油:通过潜油泵把油品从储油罐泵出,经过加油机的油气分离器、计量器,再经加油枪加到汽车油箱中。 汽油加油油气回收(分散式):本站设计加油油气回收采用分散式,汽车加油过程中,将原来油箱口散溢的油气,利用油气回收真空泵通过油气回收专用加油枪收集,经油气回收管线输送至汽油储罐,实现加油与油气等体积置换。 (4)量油 采用液位仪和人工量油检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量。 洗车工艺流程 本项目仅为简单冲洗,不涉及洗涤剂。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主要分为卸油及卸油油气回收、储油、加油及加油油气回收(分散式)、量油四部分。工艺流程必须保证卸油安全,储油时间合理,加油无阻,避免脱销、积压现象。 (1)卸油及卸油油气回收工艺 卸油:该站采用油罐车经连通软管与油罐卸油孔连通卸油的方式卸油。装满汽油、****加油站罐区后,在油罐附近停稳熄火,将连通软管与油罐车的卸油口、储罐的进油口利用密闭快速接头连接好,接好静电接地装置,静止几分钟后开始卸油。油品卸完后,拆除连通软管,人工封闭好油罐进油口和罐车卸油口,拆除静电接地装置,发动油品罐车缓慢离开罐区。 汽油罐卸油油气回收:汽油油罐车卸下一定数量的油品,就需吸入大致相等的气体补充到槽车内部,而加油站内的埋地油罐也因注入油品而向外排出相当数量的油气。通过安装一根气相管线,将油槽车与汽油储罐连通,卸车过程中,油槽车内部的汽油通过卸车管线进入储罐,储罐的油气经过气相管线输回油罐车内,完成密闭式卸油过程。回收到油罐车内的油气,可由油罐车带回油库后,再 经油库安装的油气回收设施回收处理。 (2)储油 对油罐车送来的油品在相应的油罐内进行储存,储存时间为2至3天,****加油站不会出现脱销现象。 (3)加油 加油:通过潜油泵把油品从储油罐泵出,经过加油机的油气分离器、计量器,再经加油枪加到汽车油箱中。 汽油加油油气回收(分散式):本站设计加油油气回收采用分散式,汽车加油过程中,将原来油箱口散溢的油气,利用油气回收真空泵通过油气回收专用加油枪收集,经油气回收管线输送至汽油储罐,实现加油与油气等体积置换。 (4)量油 采用液位仪和人工量油检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量。 洗车工艺流程 本项目仅为简单冲洗,不涉及洗涤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做好项目的防渗处理工作。加油站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地下水和土壤被污染的风险,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易防渗区做好防渗工作。项目的储油罐区(操作井、卸油口井、加油机底槽等)、隔油沉淀池、卸油区和罩棚加油区为重点防渗区,按《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除****加油站地面和废水储池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1级的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约0.4x10-cm/s,厚度不低于20cm)硬化地面;绿化区、业务站房等处为简易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防渗措施。 (二)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油品储罐为地埋式储油罐,为防止储油罐和输油管线泄漏污染地下水,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采取卸油防满溢和设置人孔操作井、防渗罐池(2座)、地下渗漏观测井及埋地加油双层管道和渗漏在线监测等防治措施,防止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三)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项目运营销售的汽油和柴油为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其装卸、储存和车辆加油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和泄漏污染土壤地下水等直接或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制定防范措施;按照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处置设备和设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后上岗。 (四)做好有机废气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控制有机废气排放,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口高度距地平面不应低于4m;保持和维护好汽油加油和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安装的两次油气回收装置要保持正常的油气回收率(95%以上);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经分别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洗车房洗车除油产生少量的废机油(0.02t/a),每年清理一次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周期性清洗储罐工作,由有清洗资质的专业单位清洗,产生的罐底淤积物和滤渣,由清洗单位负责立即送至处置单位,不在加油站内暂存。少量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环卫部门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废水处置工作。项目加油站区内设有洗车房洗车,产生的洗车废水经防渗处理的收集池后,采取除油-沉淀絮凝-过滤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七)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安装的各种油泵和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封闭、减振、隔声、消声和软连接等措施后,厂界东侧、南侧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区限值,西侧满足3类区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本项目站房员工生活污水与经过沉淀的洗车废****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油油气、汽车尾气及储油过程大小呼吸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加油站在加油、储油和卸油过程中会产生油气加油及卸油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汽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排放标准,加油和卸油过程中油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无组织限值要求。厂区内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是加油机、泵撬等****动车所产生的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密闭处理;控制车辆进出速度,禁止等待车辆鸣笛,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东、南、北侧厂界噪声满足(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区标准,西侧满足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罐残液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持证排污和自行监测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管理部门报告监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取得排污许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 | 0 | 0 | 0 | 0.02 | 0.02 | |
| 0 | 0.28 | 0 | 0 | 0 | 0.28 | 0.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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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级沉淀池 | ****处理厂进水指标 | 二级沉淀池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废****处理厂进水指标 |
| 1 | 油气回收装置 | 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排放标准,加油和卸油过程中油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无组织限值要求。厂区内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排放限值 | 油气回收装置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排放限值。加油站油气液阻、油气密闭性、气液比检测结果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 | 东、南、北侧厂界四周噪声标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区标准,西侧厂界噪声满足3类区标准要求。 | 隔声、减振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东、南、北侧厂界四周噪声标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区标准,西侧厂界噪声满足3类区标准要求。 |
| 1 | 项目洗车房洗车除油产生少量的废机油(0.02t/a),每年清理一次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周期性清洗储罐工作,由有清洗资质的专业单位清洗,产生的罐底淤积物和滤渣,由清洗单位负责立即送至处置单位,不在加油站内暂存。少量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环卫部门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罐残液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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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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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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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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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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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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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