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加快推动形成消费新质生产力专题培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国内需求以及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安排部署,促进平台经济(电商为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助力消费领域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我局拟开展加快推动形成消费新质生产力专题培训项目。
二、采购需求
项目拟聚焦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消费新质生产力主题,依托****基地,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区(市)县、****园区、企业有关负责同志等,赴**市开展为期5天的专题培训。通过现场教学、理论授课等方式,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了解掌握平台经济发展最新趋势,进一步拓宽视野、深化认识、提升能力,为产业链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负责培训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场地租赁、现场服务及物料制作等培训活动执行工作;
(二)负责培训老师的邀请及现场教学点位的对接联系工作,项目授课总课时不少于32课时:邀请不少于6名行业领域代表性专家开展授课不少于6场;对接平台经济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点位开展现场教学不少于1次。
(三)负责培训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好培训期间期间参训学员的管理工作。
三、商务要求
(一)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具体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70%;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30%。
(三)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万元人民币,来源为****部门专项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材料;
(六)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
(七)承诺函。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14:30,在市商务局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内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28—****3707
2. 比选报名表
3.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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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