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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5-06-12
| 项目名称 | **县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丹桂镇、石宝镇、马嘶苗族乡、双沙镇、大村镇、茅溪镇、皇华镇、东新镇、金兰街道、永乐镇、二郎镇、箭竹苗族乡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000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宁 | |
| 联系人 | *庆波 | 联系电话 | 189****5797 |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167.57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7-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土地平整工程田(地)块修筑约23610亩; 2、土壤改良工程地力培肥约61400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整治及**渠道约2.2公里,**蓄水池3座,****泵站9座,整治山坪塘15座; 4、田间道路工程规划整治机耕道约12.3公里; 5、科技推广耕地质量调查点60处。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在施工期间尽量少破坏施工区内原有的地物、地貌、植被;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弃碴场在完工后尽可能改作耕地或植树及草皮绿化;弃碴中的表土在施工时注意保管,主体工程完工后作为边坡绿化、改造耕植用;主体工程完工后,拆除一切该拆的临时设施,拆除后的现场应彻底清理,切实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宣传环境保护知识,不要随地乱丢固体废物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控制作业时间; | |
| 承诺:**** *宁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宁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