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关于屏南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03号建议的答复

审批
福建-宁德-屏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人大四次会议第0003号建议的答复
2025-06-12 11:24


陆*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广场舞噪声性质及可能存在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款第二项。条款内容如下: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表的通知》(宁政办〔2022〕69号),******部门行使处罚权。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张贤斌

联 系 人:胡建丰

联系电话:0593-****176

附件: 《****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表的通知》(宁政办〔2022〕69号)

****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