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关于屏南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66号建议的答复

审批
福建-宁德-屏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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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四次会议第0066号建议的答复
2025-06-12 11:32


陆*维、叶*文、苏*平、陆*福、陆*财、陆*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首先从政策法****人**过立法明确补偿主体、对象、标准及责任;其次,地方财政必须设立专项补偿基金;第三,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本着“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在现有县级制度未建立、财政资金相对困难的情况下,我县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主要通过政策、技术、产业等方式对水源地所在区域群众生产生活进行支持。

一是在项目上给予支持。以水源地内村庄整治为重点,策划生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并进入省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策划生成了**县水源保护区(岭下段)水质安全保障及水生态修复项目,现已进入省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计划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该项目总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地点为岭下、开源、梅溪、罗厝等村庄,建设内容为水污染、水环境治理等内容。

二是启动龙虎岔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安排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500万元用于龙虎岔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周边村庄环境整治,目前项目正在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实施**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建设,投入600多万元,开展水源保护区内横坑、富竹、上梨洋、东峰、上楼、梅溪、罗厝、山头等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项目已在实施中;实施**县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800多万元,涉及岭下乡7个村庄,目前在设计中。

三是根据水源保护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在二级饮用水水源地内农业生产及城乡建设项目等在办理审批程序上予以政策性倾斜,及时给予出具部门意见,同时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水源地内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下一步,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水**整合、水源地建设的整体规划、部署要求,我局将积极协调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江千胜

联系人:郑健

联系电话:059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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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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