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皖政办[2017]77号)、《****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暂行规定》(校政字〔2016〕63号)等文件要求,校科研处和国资处对张**团队的发明专利"****中心问题的路径规划方法(ZL202****02500.8)"、“一种基于模糊滚动时域控制策略的动态车辆路径优化方法(ZL201****79187.2)"、“一种改****中心问题的路径规划方法(ZL202****03167.2)"、”降低PCARP问题中车辆数的任务日程安排方法及电子设备(ZL202****50429.0"、“一种****回收站点垃圾收运方法(ZL201****78661.X)"、“求解大规模CVRP的有效方法及电子设备, 发明专利(ZL202****50427.1)"、“一种基于0-1背包问题分析的快递分配方法(ZL202****18453.9)"、“一种用于大面积垃圾清扫的车辆路径规划方法(ZL202****24603.X)"提出专利权转让给“**市****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 张**团队根据专利转让实际情况,与**市****事务所(普通合伙)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专利权转让费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2.****学校相关要求办理。
公示期自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6日。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反映。
电话:****975
科研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