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海南鑫博鑫危险废物综合集中暂存扩建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海口-秀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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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鑫博鑫危险废物综合集中暂存扩建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鑫博鑫危险废物综合集中暂存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3886

通讯地址:**市**区**大道42号

邮编:5701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鑫博鑫危险废物综合集中暂存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区海榆西线22公里处华煌科技工业城内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扩建在原有其他危险废物仓库内进行,不新增用地,仅对仓库的其他废弃物贮存区进行分区调整。本次扩建总投资约30万元,新增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用于新增5个应急池,其余环保措施依托厂内原有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过程中产****园区内海****公司的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 (2)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通过选择噪声低的施工作业方法和工艺,合理地安排这些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可以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固废 本次扩建保留利用原有结构去建设危险废物暂存,根据分区要求对仓库进行独立隔断。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垃圾按类别分捡,可回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整个危废暂存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本次扩建在原有区域基础上进行,未新增暂存区域,在考虑有余量的情况下,并且本次扩建未增加空间体积,因此原有收集系统处理风量可满足扩建项目需求情况。 本项目依托仓库内现有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仓库区域空间较大,仓库常态为封闭状态,仅在装卸转运时才打开库门运输,仓库内通过风机抽风保持微负压状态,破损电池存放区和油罐储区以及其他危险废物储区设置抽风管道,收集后分别经过酸雾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满足排放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附录C,危险废物贮存单元污染物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审核意见确定可行技术,未明确可行技术,因此根据原环评批复、原环评验收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本次环评扩建后计算结果,可行性分析如下: 现有项目采用酸雾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酸雾废气、铅尘;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VOCs。本次扩建未产生新增污染源种类,因此可依托原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满足处理工艺要求。 根据本项目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自行监测结果,全厂产生的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及1套酸性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本次扩建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增加,经前文计算,扩建后全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依托现有酸雾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设施是可行的。 (2)水环境 本次扩建新增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后续处理,不涉及容器及运输车辆的清洗,不对厂房地面进行清洗,项目营运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 (3)声环境 现有工程及依托工程的噪声污染主要是风机及输油泵噪声,噪声源均位于厂房内,噪声源强约在70~75dB(A)。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震等方式进行降噪。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次扩建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营过程中无新增生活垃圾和废劳保品和废抹布。扩建后项目运营过程中新增废活性炭和中和废电解液,收集后于本项目危废仓库内储存,统一由后续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次改扩建项目仍属于现有工程的行业类别,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仓储项目,不涉及拆解、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中禁止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 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叠图,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仓储项目,位于**市**区华煌科技工业城内,项目用水来自市政水网,项目用电来自市政电网,满足负荷等级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小。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利用上线要求。 (3)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位于**市**区华煌科技工业城内,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地下水和土壤等指标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总体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降低至最低程度,并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区域环境能维持现状。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1,根据报告分析,本项目符合**省生态管控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要求。 2、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叠图可知,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三区三线”成果。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3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结果可知,**市2023年全年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 本次评价引用**铅发****公司《**铅发环保循环产业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项目周边用地现状监测点监测数据,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及周边区域铅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浓度限值(0.001mg/m3)。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没有敏感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3)土壤环境 为了解项目区域周边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引用《**省鑫博****公司自行监测(地下水、土壤)检测报告》,******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对项目区域土壤进行监测,项目厂区土壤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土壤质量良好。 部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资料引用**铅发****公司《**铅发环保循环产业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引用项目厂区外东侧(T2)、厂区范围(T3)土壤监测点各监测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周边土壤监测点石油烃(C10-C40)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 为了解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本次环评引用《**省鑫博****公司自行监测(地下水、土壤)检测报告》,******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对项目周边水井进行地下水监测。园区内水井W1、W2监测点位评价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控制: /
公众参与意见: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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