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屏山新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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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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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
一、招标概况
鹤****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于2025年05月22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12日在**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5年06月12日 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排名不分先后,
按投标单位名称
首字母排序)
投标报价
(%)
质量
(如有)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项目负责人
(如有)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集团有限公司 0 合格 730 李勇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黑144********39310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省龙建****公司、****公司 0 合格 730 于双丽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黑123********06654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公司、中匠民大****公司 0 合格 730 李兴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鄂142********00103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16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省**县容美镇中坝路2号思源小区401号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传真):0718-****516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8-****977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县中坝路长友大厦十楼
联系人:冉先生
电话(传真):0718-****22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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