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校园屋面光伏发电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5页第一条说明第7.2项修改 |
本项目设计、施工及运维单位资质要求: (1)本项目设计单位应具备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资质乙级证书》及以上相关资质证书; (2)本项目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场内安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拥有相应的劳务资质; (3)本项目并网部分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本项目运维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本项目设计、施工及运维单位资质要求: (1)本项目设计单位应具备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场内安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拥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4)本项目并网部分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本项目运维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以上参照浙能源[2021]17号《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的通知》文件执行,如相关职能部门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
| 2 |
招标文件第44页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第五条评分细则第1款技术资信分的评定序号7类似业绩的评分细则修改标书代写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光伏运营项目且已通过电力或发改部门备案)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已通过电力或发改部门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光伏运营项目且已通过电力部门并网)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已通过电力部门并网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与更正后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更正后的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茶山校区行政楼210室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7-****028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577-****3967、137****1531
传真:0577-****3969
校内采购监督部门:****纪检室
校内监督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7-****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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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