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30日 |
| 标 题: ****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区浪山公园环境提升项目51.13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5〕7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3日 |
******局:
你局《关于收回**区浪山公园环境提升项目51.13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5〕1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依法无偿收回******监督局位于**市**区**园工业二路与南五路交汇处西北角、实际划拨面积为34090.01㎡(折合51.135亩)、项目名称为**区浪山公园环境提升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我市土地储备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及项目建设需要安排使用。
****储备中心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
****政府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