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装置提质降耗技术改造设备采购(复核)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5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污水处理装置提质降耗技术改造设备采购(复核)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000.00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8****461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731-****2066、 199****2795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含税投标总报价(元)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元) | 工期 | 工程质量 | 设备材料增值税税率(%) | 建筑安装增值税税率(%) | 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 | ||
| 第一名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 ****000.00 | ****749.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13 | 9 | 6 | ||
| 第二名 | ****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市化****公司 | ****000.00 | ****668.54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13 | 9 | 6 | ||
| 第三名 | **龙净水****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 ****000.00 | ****482.36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13 | 9 | 6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业绩:****集团废水改造工程(煤制乙二醇)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市化****公司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业绩:MVR蒸馏水厌氧氨氧化设备 第三中标候选人:**龙净水****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业绩:******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厌氧铵氧化生化段运营项目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针对投标****集团****公司提出的异议,评标委员会进行认真复核,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加盖了正副本印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符合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条装订要求,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时,不因形式评审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码、目录、字体、格式等)而被否决投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形式评审合格,维持原评审结果。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湘渝盐化片区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23-****2070,邮编:404001,邮箱:****@126.com)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