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库清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大道北56****环境局**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9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水库清淤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村委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水库清淤治理工程项****村委西北面约800米处,是一宗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的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大岭水库的水源主要由库区自身雨水蓄积及周边地表径流汇聚而成。本项目属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总投资2034.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1.2万元。****水库清於及岸坡防护治理:水库库区清淤面积约11.48万平方米,清於量为46.21万立方米,岸坡防护治理共1239.3米。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涉及总量替代;不涉及永久新增用地,****水库管理范围用地。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