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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办医【2017】26号、冀农医发【2017】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对屠宰环节病害猪及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由国家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
我县区域内有******公司和**县汤道河食品站两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024年企业对屠宰环节中病害猪及病害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我单位将按标准申请资金对两家企业予以补贴。
2024年两家企业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产品折合生猪88头,按相关文件规定每头猪应补贴880元,合计补助7.744万元 (详情见附表)。
特此公示!
2025年6月13日
2025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资金分配表
| 序号 |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称 |
补助数量(头) |
补助金额(万元) |
负责人 |
| 1 |
******公司 |
78.5 |
6.908 |
陶适海 |
| 2 |
**县汤道河食品站 |
9.5 |
0.836 |
张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