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6.11-6.12)新疆仲华矿业有限公司选煤系统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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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6.11-6.12)****选煤系统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6-11 12:16:29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1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6月12日(2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132

传 真:0994-****370

通讯地址:****市健康西路505****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选煤系统建设项目

****县雀儿沟****集团****公司**县东沟 0.6Mt/a ****广场空地)

****

**水木****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4.2万,占总投资3.42%。项目占地面积1400m2。****集团****公司**县东沟 0.6Mt/a ****广场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洗选能力120万t/a 选煤系统一套,项目建成后,年洗煤原煤120万t/a,年产精煤72万吨。

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原料准备系统、主洗跳汰系统、煤泥水处理系统。

供暖依托原矿山建设的3台4.2MW生物质锅炉。

(一)规划及“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集团****公司**县东沟0.6Mt/a ****广场空地,位于****白杨河**,2010年12月30日国家环保部审批通过**准南煤田**白杨河**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12月5****发改委审批通过****白杨河**总体规划,规划中将该**分为12个井田、1****煤矿开采区和3个勘查区,建设总规模2670万吨/年。其中:规划整合矿井6处,建设规模870万吨/年,包含小东沟矿井120万吨/年;总体规划中要求**、****煤矿必须配套****煤厂,对原煤进行洗选。故该项目符合该**的规划环评及规划。

****煤矿**县白杨河**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经分析,符合《**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成果》要求。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煤炭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设置一套洗选设施,全部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全封闭生产车间内,通过全封闭输煤廊道将原煤运输至车间北侧的受煤口,进入跳汰分选设备,在输煤皮带的转运节点和受煤坑等产尘环节设置喷雾除尘设备;煤矸石及煤泥均储存在选煤系统北侧全封闭煤棚内,****煤矿水泥筒仓(待120万吨/年扩建项目建成后依托封闭式储煤仓),精煤储存依托现有煤炭筒仓东侧全封闭煤棚,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限值。物料运输车辆应加装密闭盖,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期间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洗煤废水通过浓缩压滤处理达到《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GB/T35051-2018)洗煤闭路循环一级标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采取密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煤矸石在选煤系统北侧全封闭煤棚内暂存,后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标准回填矿井或者外售。煤泥在煤泥池内临时暂存,经压滤脱水后外售。中煤外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标准。生产设备定期更换的废机油、擦拭机械设备产生的含油抹布、机油废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转移及制度性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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