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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546****环境局**分局项目股)
通讯地址:**县**镇栖**路4号203室
邮 编:730100
| 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环评批复 |
| 1 | 兰榆环审〔2025〕4号 | 2025-5-21 | **市**县**河马坡乡段防洪治理工程 | **省**市**县马坡乡 | **** | ******公司 | 04关于**市**县**河马坡乡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