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郑州新郑暖泉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河南-郑州-新郑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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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环境局**分局 公开层级:县级
成文(生成/更新/批准/决定)日期:2025-06-13 发布日期:2025-06-13
关于《******暖泉11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公司****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暖泉11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资料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期满。根据专家组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及评估单位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暖泉110****电站站址位于**市**市薛店镇毛庄村。暖泉110****电站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户内布置,现运行1台容量50MVA的1号主变,本期扩建2号主变,扩建主变容量为50MVA。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不新增110千伏出线。

项目总投资15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31%。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声环境:变电站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电磁环境: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等各项污染因子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大队负责。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重新审核。

2025年6月1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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