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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73356L | 建设单位法人:莫军红 |
| 丁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工业园区 |
| ****园区太西园亲水大道6号**** |
| ****2×25500KVA硅锰炉提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40-铁合金冶炼 |
| 建设地点: | **回族****工业园区 **回族****工业园区 |
| 经度:106.48397 纬度: 38.94128 | ****机关:****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30 |
| 宁平工管环复〔2024〕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973356L001V |
| 2025-04-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73.28 |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916********973356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6********841220K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公司) |
| 916********841220K | 竣工时间:2014-11-20 |
| 2014-12-15 | 调试结束时间:2015-02-01 |
| 2025-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现有2×25500KVA硅锰炉(5#、6#炉)提标改造为2×31500KVA硅锰炉,硅锰合金设计产能12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将现有2×25500KVA硅锰炉(5#、6#炉)提标改造为2×31500KVA硅锰炉,硅锰合金设计产能12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包括原料预处理、上料、冶炼、出铁、浇铸、破碎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包括原料预处理、上料、冶炼、出铁、浇铸、破碎等工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矿热炉炉气。经沉降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送厂区现有1座9000m3的缓冲气柜后供综合利用。 ②配料上料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③矿热炉出铁口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DA004)排放。 ④矿热炉浇铸废气。经集尘烟罩+负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⑤炉渣破碎、硅锰精整破碎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9、DA020)排放。 上述废气经处理后配料上料、出铁口、浇铸及破碎等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出铁口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7月1日)中规定。 ⑥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为配料上料、矿热炉出铁口、铁水浇铸、炉渣破碎、硅锰合金产品精整破碎环节未被集尘罩收集的粉尘。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排水和冲渣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全部用冲渣补水,冲渣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 ②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设计和建设,同时加强设备、管道等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渗漏,定期对项目区地下水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实施后地下水不受污染。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热熔渣、冷渣、铁水包底渣、各除尘系统除尘灰及废耐火材料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热熔渣送**吉元君****公司制备矿岩棉产品,部分冷渣破碎后回用,剩余冷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铁水包底渣全部由原料上料系统返回矿热炉再次冶炼,各除尘系统除尘灰收集压球后全部返回配料上料系统入炉冶炼,废耐火材料交******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鼓风机、引风机及各类泵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消声器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五、环境风险 严格落实《报告书》明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防止可能产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保障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矿热炉炉气。经沉降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送厂区现有1座9000m3的缓冲气柜后供综合利用。 ②配料上料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③矿热炉出铁口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DA004)排放。 ④矿热炉浇铸废气。经集尘烟罩+负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⑤炉渣破碎、硅锰精整破碎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9、DA020)排放。 上述废气经处理后配料上料、出铁口、浇铸及破碎等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出铁口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7月1日)中规定。 ⑥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为配料上料、矿热炉出铁口、铁水浇铸、炉渣破碎、硅锰合金产品精整破碎环节未被集尘罩收集的粉尘。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排水和冲渣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全部用冲渣补水,冲渣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 ②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设计和建设,同时加强设备、管道等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渗漏,定期对项目区地下水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实施后地下水不受污染。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热熔渣、冷渣、铁水包底渣、各除尘系统除尘灰及废耐火材料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热熔渣送**吉元君****公司制备矿岩棉产品,部分冷渣破碎后回用,剩余冷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铁水包底渣全部由原料上料系统返回矿热炉再次冶炼,各除尘系统除尘灰收集压球后全部返回配料上料系统入炉冶炼,废耐火材料交******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鼓风机、引风机及各类泵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消声器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五、环境风险 严格落实《报告书》明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防止可能产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保障环境安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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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3056 | 134352 | 537408 | 0 | 0 | 537408 | 134352 | / |
| 9.52 | 6.03 | 9.362 | 0 | 0 | 15.55 | 6.03 | / |
| 49.99 | 0.809 | 49.798 | 0 | 0 | 50.799 | 0.809 | / |
| 1.207 | 6.07 | 1.193 | 0 | 0 | 7.277 | 6.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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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5#、6炉上料废气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 | 1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 | 5#、6炉上料废气排放口(DA00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4kg/h,最大处理效率为98.31%;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 | |
| 2 | 炉渣破碎废气布袋除尘器 |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 | 1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 | 炉渣破碎废气排放口(DA019)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0kg/h,最大处理效率为98.49%;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 | |
| 3 | 5#、6炉卸料废气布袋除尘器 |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 | 1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56kg/h,最大处理效率为97.75%,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 | |
| 4 | 浇铸排废气布袋除尘器 |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 | 1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3kg/h,最大处理效率为97.65%,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 | |
| 5 | 5#炉出铁口废气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7月1日)中的限值要求(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 1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51kg/h,最大处理效率为99.87%;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9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6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9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7月1日)中的限值要求(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 |
| 6 | 6#炉出铁口废气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7月1日)中的限值要求(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 1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 | 6#炉出铁口废气排放口(DA004)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5kg/h,最大处理效率为99.88%;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9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3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90kg/h,5#、6#炉出铁口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7月1日)中的限值要求(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
| 1 | 防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封闭式厂房、基础减振等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0~62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52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分区防渗、跟踪监测 | 已进行分区防渗,验收过程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 |
| 1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热熔渣、冷渣、铁水包底渣、各除尘系统除尘灰及废耐火材料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热熔渣送**吉元君****公司制备矿岩棉产品,部分冷渣破碎后回用,剩余冷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铁水包底渣全部由原料上料系统返回矿热炉再次冶炼,各除尘系统除尘灰收集压球后全部返回配料上料系统入炉冶炼,废耐火材料交******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次验收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热熔渣、冷渣、铁水包底渣、各除尘系统除尘灰及废耐火材料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热熔渣送**吉元君****公司制备矿岩棉产品;部分冷渣破碎后回用,剩余冷渣交由**广****公司综合利用;铁水包底渣全部由原料上料系统返回矿热炉再次冶炼;各除尘系统除尘灰收集压球后全部返回上料卸料系统入炉冶炼,废耐火材料收集后交**广****公司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验收阶段定期交**县****公司处置 |
| 供水、供电、空压、原料储存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设施,生产环节成品破碎及炉渣破碎环节依托现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供水、供电、空压、原料储存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设施,生产环节成品破碎及炉渣破碎环节依托现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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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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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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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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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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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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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