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部铁路股道表示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项目预算:185000元;
(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四)项目地点:**省**市;
(五)数量和名称:1组股道表示器(数码显示屏)、2组股道表示器(股道表示灯),及配套设施设备;
(六)质量要求:该设备属于铁路安全设备,需具备铁路相关部门的认证和检测,符合国家铁路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车站、工务、电务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二)报价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人须具备铁路企业生产或销售等相关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四)报价单位按项目概况情况报价,报价文件必须包括:
1.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许可证件、以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承诺书,法人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近三年业绩(至少提供2项)。
(五)报价文件胶装成册、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开始时间:2025年6月13日9时00分。
(二)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三)递交地点:**省**市。
(四)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先生 190****8086
七、监督电话
监督人:岳女士 13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