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按照**治理方案要求,2024年计划治理煤矸石山85座、综合利用180万9吨,截至目前,仅治理煤矸石山18座,综合利用132万吨,龙****公司、**区、**区治理进度迟缓。
二、整改目标:完成85处煤矸石山年度治理目标任务,其中:**县19处、**区35处、**区17处、**区2处、七矿公司12处,完成年度综合利用180万吨的综合利用目标。
三、整改措施:
1.市发****政府和相关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综合利用情况调度,推动煤矸石高值化利用,确保完成年度综合利用180万吨的目标任务。
2.****环境局****政府、龙****公司对近两年完成治理的煤矸石山开展阶段性验收。
3.****政府、龙****公司切实履行治理主体责任,倒排工期、统筹施策,加大煤矸石山生态治理现场督导力度,对治理迟缓的单位运用强力推进,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5处煤矸石山治理目标任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高效运转全市煤矸石动态调度机制,组织各县区和相关企业按月报送利用情况,推动百春固废年产15吨高岭土等项目建设,2024年完成煤矸石综合利用439.15万吨。
2.强化督察整改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统筹推进治理验收工作,持续开展督导帮扶和问题排查整治,坚持按期调度治理进展及佐证资料,对已完成的整改点位,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建立一措施一佐证整改档案。
3.开展常态化现场督导检查40余次,组织召开会议10余次研究推进煤矸石山治理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区、七矿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85处年度治理任务。向责任部门印发督办通知7份,督促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底已治理完成85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7日(共
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委员会办
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607
八、受理地址:**市**区**街104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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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