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公司厂区内约2万立方米沙堆、料堆未苫盖,砂石粉碎搅拌和砂石装卸作业产生大量粉尘,砂石粉碎搅拌环节未封闭,未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厂区内地面未硬化,未采取抑尘措施,地面积存大量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质量。
二、整改目标: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有效抑尘措施,完善污染治理设施,防治扬尘污染。健全监管机制,全面强化“三堆一场”日常监管,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三、整改措施:
1.****公司对露天堆放的砂石进行全面苫盖。采用厚实的防尘网,确保能够完全覆盖砂石堆。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覆盖情况,如发现防尘网有破损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砂石粉碎和搅拌环节采用密闭罐生产,配套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定期安排洒水降尘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和厂区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洒水,确保厂区内的地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2.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三堆一场”的日常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对所有非作业面物料堆场进行严密苫盖,完善喷淋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公司已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企业已采用防尘网对露天堆放的砂石进行了全面苫盖,同时,已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覆盖情况,及时修复破损防尘网。
2.已拆除原砂石粉碎和搅拌环节的设备。
3.已根据天气情况和厂区内的实际情况定期安排洒水降尘工作,确保厂区内的地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7日(共
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委员会办
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607
八、受理地址:**市**区**街104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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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