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

审批
上海-上海-崇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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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关于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延)工程一期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
索取号 AF****030-2025-008
信息名称 ****海洋局关于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延)工程一期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 ****
产生日期 2025.****.11 03:36:09
发布机构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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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延)工程一期工程用海预审申请及附送的有关文件、报告、资料等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先行段工程的北缘护底工程及横沙大**延工程之间,通过接续实施1#南北向隔堤北段、2#南北向隔堤南段、3#南北向隔堤、东西向潜堤及北缘护滩工程、短隔堤等,进一步形成固沙保滩框架,实现串沟的初步治理,同步设置灯桩、灯浮等作为导助航设施。用海内容包括1#隔堤北段、2#隔堤南段、3#隔堤、9道短隔堤及北缘护滩堤、东西向潜堤及灯浮。本项目用海选址与用途符合海洋功能分区要求,用海类型为 特殊用海 中的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用海方式为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透水构筑物用海 及 其他开放式用海 。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用海选址和用途,用海面积控制在660.2906公顷以内。

二、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对接,落实其提出的相关管理要求;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协调。

三、你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生态跟踪监测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四、本项目工可批复后,请及时向我局提出用海申请,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之前,不得使用海域。

五、本项目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到期自动失效。有效期内,如本项目拟用海面积、位置、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办理用海有关手续。

特此函达。


****海洋局

2025年6月11日

抄送:自然**部**局,****委员会,交通****管理局,**海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局,市交通委,****环境局,****村委,****市容局,市水务局,****政府,****总队,****中心,****中心。

**** 2025年6月11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