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平台、B******)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MSXMGL 2025-045-1)
本工程于2025年6月12日9:30****交易中心(**市湖东路**大厦A座22层)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16层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阳光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平台、B******)项目(二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参数:C值:51.2%
4、中标人候选人名称及其投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500.00元。
5、被确定为无效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 因 | 依据及理由 |
| / | / | / | / |
6、评标委员会成员:张争炼、巫锦华、白昕、黄云、林玉容。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 6 月 13 日至 2025年6月 23 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16层
电 话:0591-****1792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东大路229号省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7287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少于1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行政监督部门:****市场经营部
监督电话:0591-****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