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职工子女暑托班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职工子女暑托班服务采购项目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一:原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现变更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变更事项二:原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9: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县梦笔大道333****花园18幢206
六、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8日9:00(**时间)
地点:**省**市**县梦笔大道333****花园18幢206
现变更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县梦笔大道333****花园18幢206
六、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时间)
地点:**省**市**县梦笔大道333****花园18幢2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路14号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599-****81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县梦笔大道333****花园18幢206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181****030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