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县库斯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审批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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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5-06-13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委托****承担了****水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县**南方向的呼斯坦**河上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水库工程位于**县**南方向的呼斯坦**河上,行政隶属于**县**镇。水库山区库方案上坝址位于流域出山口上游1.2km处,地理位置东经82 43 9.17 ,北纬44 17 10.56 ,****水库工程由重力坝非溢流坝段、溢流坝段、放水洞三部分组成,总库容为460 104m3。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县交通路6号

联系人:宋红刚

联系电话:139****2325

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路2288****广场G座6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20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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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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