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全区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参评范围
符合《**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和《**自治区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关于政策过渡期
自2024年起,设立政策过渡期5年,对于已取得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中大数据应用、智能物联网专业的人员,在满足年限、学历等基本资格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大数据专业职称,不需先转后评。上述人员在申报材料中,还应提供取得通过的电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三)关于盟市评审机构
2025年自治区各盟市未组建自治区大数据****委员会的,****管理部门商同级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自治****保障厅同意后,可委托自治区大数据高评委评审各盟市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及能力业绩
参加2025年度自治区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学历、资历、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要求,按《**自治区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4〕34号)有关规定掌握。
(二)继续教育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201号)要求,申报人员自行在**人才信息库(网址:www.****.cn)打印审验卡。
(三)其他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助力乡村**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政策等严格按照**自治****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个人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截止时间为7月15日,之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职称申报工作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四、申报程序
(一)盟市及以下所属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复核后,报送同级人社局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内****服务中心分类整理后,送交自治区大数据高评委。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材料审核汇总后,送交自治区大数据高评委。
(二)中央和其他省、市、自治区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部门或其他省、市、自治区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评审。
(三)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渠道推荐报送:专业技术人****基地、****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由所在盟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送内****服务中心分类整理后,送交自治区大数据高评委。
(四)支持自治区重点打造的“一心四园”,直接向内****服务中心申报职称评审材料。
五、申报材料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相关要求,2025年自治区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实行“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书面申报材料,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必须相同、真实、准确、有效。材料清单详见《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附件1)。
(一)个人线上申报
申报人员访问**人才信息库(网址:www.****.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由所在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分别上传申报材料和使用系统提供的脱敏工具处理后的脱敏申报材料各1份。脱敏内容包括人员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本人身份信息)及单位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
申报人员须对盲审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填写《申报盲审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2),若盲审材料存在未处理的敏感信息或与原件不一致,将取消参评资格。
材料提交后,需及时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详细申报步骤、填写格式及材料要求可查阅系统内《申报操作手册》,或联系职称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二)书面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书面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书面申报材料无需脱敏。
(三)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补报。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盲审材料是否按照要求隐去相关信息。
2.单位审核无误后,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3.各盟市(旗县)人社部门、自治区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并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4.书面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未签字盖章的不予提交评审。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各盟市人社部门、自治区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需将《申报人员汇总花名册》(附件3)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送。
六、其他事宜
(一)按照《内蒙****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标准缴纳评审费,由自治区大数据高评委代收。其中:正高级320元、副高级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时需用现金缴纳评审费用。
(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后续通过自治区政数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
(三)评审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敕勒川大街6****数据中心1419办公室。
电话:0471-****871、****914。
附件:
附件3 申报(正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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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