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312合六路**段、新桥大道-小庙界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312合六路**段、新桥大道-小庙界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与招标文件第36面3.5.2中均规定了项目资格审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哪一处为准
答: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为准,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投标文件——“3.5资格审查资料”修改为:标书代写
3.5资格审查材料
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标书代写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管理部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路 69 号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0551-****194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149、****3831
2025年6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