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汽车零部件、机器人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审批公示 其他 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13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环评-****汽车零部件、机器人配件生产项目.pdf | ||
| 时效 | |||
关于****汽车零部件、机器人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汽车零部件、机器人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0038。
Email:****@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223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机器人配件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机械零部件制造产业园****侧、**路西侧2幢1层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投资13000万元,购买厂房及附属办公用房13000平方米;购置燃气熔炼炉、精炼除气机、低压铸造机、电阻式保温炉、重力铸造机、热处理炉、抛丸机、加工中心、角磨机等设备;外购铝锭、覆膜砂等原材料,通过造型、熔炼、浇注、落砂、机加工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机器人配件80万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制芯废气,经单独密闭隔间+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炼废气、精炼除渣废气、压铸废气经半包围式集气罩收集;浇注废气经上吸罩+侧吸罩收集;上述废气一起引入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落砂废气、清砂废气、抛丸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熔炼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仓库铝灰暂存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打磨废气,经配套吸尘器滤袋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优先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规定标准;铝灰、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