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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我局计划实施清波石拱桥修缮工程(二期)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项目概况及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清波石拱桥修缮工程(二期)
(二)建设地点:**县贡川乡清波村
(三)投资规模:55.65万元
(四)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招标范围:自治区维修方案清单范围内的古建筑维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
(二)本项目为古建筑文物维修,****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独立法人),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遗址保护。
(三)项目经理:具备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古遗址保护工程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 。
(二)地点:****(**县大化镇红**路167号)。
(三)方式: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在报名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办公室报名。
四、投标咨询
(一)地址:**县大化镇红**路167号,联系人:蓝燕虹,电话:0778-****263。
(二)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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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