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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经我局资料审核,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市两****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土地13.7086公顷,使用期限2年,自批准之日起算。用途为弃土场,面积13.7086公顷。
请按照批准用途及面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市级自然**部门进行验收。******局加强日常监管,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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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