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制度》(扬邗农发﹝2021﹞93号),对名特****基地产品检测项目进行采购(选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名特优新农产品检测,数量:10批次;样品类型:蔬果类;检测指标70个:具体检测指标见附件3。样品送达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规产品检测报告。
2、****基地产品检测,数量:7批次;样品类型:粮油;按照《******基地农药残留筛查指南》(苏绿审委[2024]2号)开展农药筛查,样品送达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规农残筛查报告。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计总价报价方式。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该项目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劳务、运输、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请各报价单位全面考虑各种因素。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
2、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它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资质或者**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CMA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4、如有以下文件自拟并自行添加:
(1)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2)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三、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期限参与并送达所需材料的;
2、报价单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该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标书代写
4、报价单中有该采购文件为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标书代写
5、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标书代写
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询价响应文件的情形。标书代写
四、评审
1、评审程序
审核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①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提供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标书代写
②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标书代写
2、成交标准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成交标准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有质疑,现场提出,投标供应商的审核文件均不退还。
六、采购终止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周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标书代写
2、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标书代写
八、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2025年06月18日17:00点前,****机关南大院1号楼1412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机关南大院1号楼1412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12
联系人:吴蔚
联系电话:180****2016
附件1:
资格声明
询价小组各成员: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 **区名特****基地产品检测采购询价项目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报价,提供材料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区名特****基地产品检测采购报价单
| 采购内容 |
单价(元) |
检测批次 |
总价(元) |
| 名特优新 农产品 |
10批次 |
||
| 绿色基地产品检测 |
7批次 |
||
| 合 计 |
|||
说明:此报价包含样品费和检测费用。检测样品的取样、制样、送样等费用由招标方负责。最终费用以实际检测数量结算。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 监测项目(70项) |
检测方法(推荐使用) |
判定依据 |
|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灭线磷;氧乐果、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敌敌畏、丙溴磷、辛硫磷、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异菌脲、腐霉利、多菌灵、吡虫啉、倍硫磷、敌百虫 |
NY/T 761-2008或 GB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23200.113-2018或 GB23200. 121-2021 |
按GB 2763—2021、GB 2763.1-2022和农业农村部例行监测判定标准进行判定 |
| 三氯杀螨醇;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百菌清、五氯硝基苯 |
NY/T 761-2008或 GB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23200.113-2018 |
|
| 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戊唑醇、虫酰肼、吡唑醚菌酯、除虫脲、抑霉唑、丙环唑 |
GB 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23200.113—2018或 GB23200. 121-2021 |
|
| 虫螨腈、灭蝇胺 |
GB 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 23200.113—2018 |
|
| 阿维菌素 |
GB 23200. 19或 GB 23200. 121-2021 |
|
| 丁硫克百威 |
GB 23200. 13-2016或 GB 23200.33-2016 |
|
| 乙基多杀菌素、多杀霉素、噻苯隆 |
GB 23200. 121-2021 |
注:国家现行有效方法也可以使用,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