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5月29日就**市工业大道照明维修项目增加部分项目采用询价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市工业大道照明维修项目增加部分(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市工业大道照明维修项目增加部分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5年5月23****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上发布询价采购公告。
四、开标信息:
询价日期:2025年5月29日
评审地点:****(**市**镇二环西路228号**国际60号楼C146号铺)开标室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刘娇、黎国琼、梁宇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
2、成交供应商地址:**市**镇**区松花村(彰泰学府对面)
3、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柒佰陆拾陆元伍角捌分(¥33766.58)
4、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工期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计(元) |
| 1 | **市工业大道照明维修项目增加部分 | 1项 | 15日历天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3766.58 |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的规定“工程类”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地 址:**市**镇城南一路七里36****党校大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卢抗 0775-****17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镇二环西路228号**国际60号楼C146号铺
联系人及电话:王甘灵 0775-****933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