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中云水****研究院基础能力提升建设修缮项目 |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3日 18:16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54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幸福路街道建国路3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馨139****05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开发区(**区)**南路530号天康大厦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莉158****2332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重新招标情况说明.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空中云水****研究院基础能力提升建设修缮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我单位于2025年6月11日组织了**空中云水****研究院基础能力提升建设修缮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投标工作,****一中标候选人为****。
一、情况说明
在公示期间及后续资格审查中,****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业绩造假行为:经核查,该公司提供的**伊犁州****公司****中心改扩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存在伪造行为;
2.在发现其投标投标业绩有问题后,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6月12****公司发了审查核实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12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进行审查核****公司并未没有提交任何相关证明材料对此进行解释;
3.******公司本次行为违反了招标文件第八章“7、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中的承诺要求,以及《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的规定。
二、处理依据
根据: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空中云水****研究院基础能力提升建设修缮项目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条33.5条“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与其招标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
1.取消******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据规定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后续招标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幸福路街道建国路327号
联系方式:董馨139****0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鲁****开发区(**区)**南路530号天康大厦3楼
联系方式:袁莉158****2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馨
电 话: 139****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