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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2025年06月06日 发布了2025-JW02-F1005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三、项目概况“4.供应商中标情况: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更正为“4.供应商中标情况:本项目第1包确定10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按照最低报价执行。”
原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2.原招标文件更正及说明情况,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3.1为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上传系统顺利,建议:
(1)各供应商于****中心一楼大厅自助终端机自行上传加密文件,开标当日尽早到达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2)投标供应商应自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提供备份光盘或电脑现场刻录),以防原件损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拷贝上传不成功的,可以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3.2本项目到现场开标,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采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1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