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单位于2025年5月27日发布了《询价采购邀请函》,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4日18时,共收到4****事务所报来投标文件。****事务所资格进行审查,符合公告文****事务所4家,其中****事务所报价文件未按照《询价采购邀请函》报价文件要求密封成册,取消其投标资格。
我单位于2025年6月12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3****事务所进行比选。专家评审组根据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成交办法和比选评分表标准,遵循报价最低的原则开展了评审,比选结果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报价 | 比选结果 |
| 1 | **市炜衡(**)律师 事务所 | 20000元 | |
| 2 | ****事务所 | 16600元 | |
| 3 | ****事务所 | 14700元 | 中标 |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选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18日18: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诉。
(联系人:杨秋梅,联系电话:193****5178)
****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