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现将部分国有资产门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本次招租标的为位于桃园﹒幸福里的国有资产门面,面积约507.76㎡(其中101号154.56㎡、102号142.48㎡、104号210.72㎡),用途为商业经营。门面现状良好,水电设施齐全,适合各类商业用途。
二、招租条件
承租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信用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履行租赁合同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
经营要求:承租人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影响周边环境的经营活动;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要求,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用途。
三、招租方式
单间竞价,价高者得:本次招租采取单间独立竞价模式,每个门面单独竞价;竞租人需针对具体门面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最终以最高报价者中标。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止(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中心 15楼 资产部
报名材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保证金:竞租人需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按门面数量缴纳,每间门面独立计算);未中标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竞租规则
竞租时间: 2025年6月30日 15:00(请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超时未到场视为放弃竞租)。
竞租地点: ****中心14楼会议室
竞租方式: 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每个门面独立报价;竞租底价为35元/㎡/月,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元;
六、租赁要求
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承租人须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用途或转租;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门面实地查看;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招租人保留对本次招租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范楚苹
联系电话:151****0009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27日(工作日9:00-18:00)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竞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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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