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379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盂镇大泉沟村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23796.5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85.1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5BA0011 | |||
| 起始价: | 678.11万元 | 加价幅度: | 7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13日 | ||||
| 宗地编号: | 阳地2025-G-08号 | 宗地总面积: | 1350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盂镇大泉沟村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2948.94 | ||||||
| 防护绿地 | 557.3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88.9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5BA0010 | |||
| 起始价: | 384.94万元 | 加价幅度: | 4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13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 到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3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7月03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13日 17时00分;
阳地2025-G-08号 号地块:2025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13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一年内动工,在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2、在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顶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3、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时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将征收合同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契税和耕地开垦费在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城首邑北路69号6号综合楼
联 系 人:陈曹庆
联系电话:0351-****73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商行**支行
开户账号:103********0000155806